[公告]本院105年度「學術研究績優教師」遴選作業時程
| 一、 |
依據本校「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辦法」(附件1)及「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原則(附件2)、105年3月11日中術發字第1051000254號函(附件3)暨「國立中山大學學術研究績優教師」理學院審查要點(附件4)辦理。 |
| 二、 |
符合本院審查要點資格者,請填具附件4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於105年4月1日(星期五)前送至所屬系所核定,請各系所於4月14日(星期四)送院彙辦,逾期視同不提出申請。 |
| 三、 |
另請申請教師依本校「教師學術倫理實施方案」規定,檢具近三年內參加學術倫理課程講習或研討證明,如未依限檢具證明,視同申請資料不全,歉難受理。 |
附件1~4
附件4 word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