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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院106年度「學術研究績優教師」遴選作業時程

一、 依據本校「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辦法」(附件1)及「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原則(附件2)1063月8日中術發字第1061000221號函(附件3)暨「國立中山大學學術研究績優教師」理學院審查要點(附件4)辦理。
二、 符合本院審查要點資格者,請填具附件4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於106331(星期五)前送至所屬系所核定,請各系所於414(星期五)送院彙辦,逾期視同不提出申請。
三、 另請申請教師依本校「教師學術倫理實施方案」規定,檢具近三年內參加學術倫理課程講習或研討證明,如未依限檢具證明,視同申請資料不全。

 

附件1~4

附件4 word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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