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院107學年度「學術研究績優教師」遴選作業時程
| 一、 | 依據本校「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辦法」及「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原則、暨107年4月12日106學年度第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之「國立中山大學學術研究績優教師」理學院審查要點辦理。 |
| 二、 | 符合本院審查要點資格者,請填具附件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於107年4月25日(星期三)前送至所屬系所核定,請各系所於5月2日(星期三)送院彙辦,逾期視同不提出申請。 |
| 三、 | 上述審查要點及申請表請點選下方聯結下載,本次計畫及論文發表認定以104~106年為限。 |
| 四、 | 另請申請教師依本校「教師學術倫理實施方案」規定,檢具近三年內參加學術倫理課程講習或研討證明,如未依限檢具證明,視同申請資料不全,歉難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