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院100學年度「教學績優教師」遴選作業時程
一、依據100年12月23校務會議通過之本校「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經費支給原則」與本校「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辦法」(附件1)暨101年3月1日100學年度第2次院務會議修訂通過並經101年3月19日第131次教務會議核備之「國立中山大學理學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辦法」(附件2)辦理。
二、符合校訂基本資格及本院訂定資格者,請填具本校「理學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評分表」(如附件2)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檔案,經系所核定後向本院提出申請,相關資料請於4月10日(星期二)前送至院彙辦,逾期視同不提出申請。
三、檢附本校100學年度「教學績優教師」暨「教學傑出獎教師(教學特聘教授)」遴選作業時程如附(附件3),預計5月1日(星期二)召開本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委員會」。
二、符合校訂基本資格及本院訂定資格者,請填具本校「理學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評分表」(如附件2)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檔案,經系所核定後向本院提出申請,相關資料請於4月10日(星期二)前送至院彙辦,逾期視同不提出申請。
三、檢附本校100學年度「教學績優教師」暨「教學傑出獎教師(教學特聘教授)」遴選作業時程如附(附件3),預計5月1日(星期二)召開本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