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Top

【公告】106學年度本院「理學院教學績優教師」申請及遴選作業時程

一、依據本校「中山大學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辦法(摘錄教學類)」(附件1)、本校「中山大學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原則(附件2)、本院「理學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辦法(含表格)」(附件3)辦理

二、符合校訂基本資格及本院訂定資格者,請填具本院「理學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資料表」(如附件3)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檔案,請申請教師於107/03/12(星期一)前將相關資料送至各系所核定,並經各系所核定後向本院提出申請。各系所請於107/03/19(星期一)前送至院彙辦,逾期視同不提出申請。

三、檢附本校106學年度「中山大學教學績優教師暨教學傑出獎教師遴選作業時程如附(附件4

四、另請申請教師依本校「中山大學教師學術倫理實施方案」規定(附件5),檢具近三年內參加學術倫理課程講習或研討證明,如未依限檢具證明,視同申請資料不全,歉難受理。 

五、遴選作業分二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初審階段)(成績佔60%):書面審查,由遴選委員就申請教師檢附之教學相關資料甄選出至多十二位教師,且為兼顧學科性質差異,各系至少2名、獨立所至少1名,如無申請者之系所,該學科名額以從缺認定。

 (二)第二階段(決審階段)(成績佔40%):將邀請通過初審之候選教師會中說明教學事蹟與教學心得,並開放本院其他教師進行教學觀摩。

六、本院召開「理學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委員會」會議:預定107/05/10(星期四)中午12:10~15:30(預估結束時間),正式開會通知單預定4月底發送。有意提出申請的老師,可預為「保留時間」,並預做「報告電子檔」。屆時歡迎其他教師參與及觀摩。

下載附件

  本院106學年度「理學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作業時程」公文(書函)
附件1 中山大學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辦法(摘錄教學類)
附件2 中山大學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原則
附件3 理學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辦法 (含表格)(Word檔)
附件3 理學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辦法 (含表格)(PDF檔)
附件4 本校106學年度「中山大學教學績優教師暨教學傑出獎教師遴選作業時程」
附件5 中山大學教師學術倫理實施方案

 

 

 

 

 

 

 

  理學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作業時程公文(書函)
附件1 中山大學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辦法
附件2 中山大學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原則
附件3 理學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辦法 (含理學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評分表) (PDF檔)
附件3 理學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辦法 (含理學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評分表) (Word檔)
附件4 中山大學105學年度「教學績優教師」暨「教學傑出獎教師」遴選作業時程
附件5 中山大學教師學術倫理實施方案

 

瀏覽數: